- 雲林縣110年表揚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簡章
- 一、本縣辦理110年運動i臺灣-慶祝國民體育日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活動,請貴單位惠予推薦推動體育有功個人、
- 團體及單位。
- 二、表揚日期及地點:
- 時間:110年9月25日(星期六)上午九時
- 地點:本縣西螺國中體育館(西螺鎮興農西路217號)
三、獎項類別: (1)體育有功人員: (2)體育績優團體: (3)體育績優單位: (4)傑出教練: (5)傑出運動員: (6)終身成就人員: - 初審:由本會就推薦者所送資料進行初核,選出符合受獎資格者。
- 決審:由本縣教育處遴聘體育專家、學者3至5人之評審小組,
就初審通過資料予以審查後決定各獎項得獎者。 - 表揚項目及數量,依當年度報名或推薦人數及內容,由評審小組審核後 確定,倘該獎項無符合資格人員,得以從缺。
五、收件、審核日期: 最後收件日:110年8月14日(週六)前 決審:中華民國110年9月4日(週六)前。 六、附則: 一、推薦單位送件前應詳細檢核所附資料,其資料務必確實,檢附佐證資料,如經檢舉並經本會查證屬實者,即 取消參選資格;若已獲頒本獎項者,則收回所有獎項,並註銷得獎紀錄。 二、受獎名單將公佈於雲林縣體育會網站公告(www.yunlin-sport.com.tw),並另行通知後續受獎事宜,未獲選得 獎者,不另行通知。 三、各推薦單位所送之被推薦人資料,不論得獎與否,一律不予退還,並由大會於頒授典禮結束後銷毀。 推薦表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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